山东省省长质量奖ABC

栏目: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:2023-05-01

山东省省长质量奖(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)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。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、自主创新能力强、品牌知名度高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单位以及质量工作成效显著、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。每两年评选一届,每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超过10个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1)山东省内注册,主体业务正常运行 5 年以上,“四新”领域单位正常运行 3 年以上;

(2)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,设置并聘任了企业首席质量官;

(3)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,形成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,在质量发展、品牌建设、科技进步、标准创新、经济社会效益、节能降耗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:

(4)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2 年以上,形成特色鲜明、科学先进的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模式或方法:

(5)品牌优势突出,社会美誉度高,质量水平高,主要经济、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;

(6)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、安全、环境污染、公共卫生等事故,无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,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、用户 (顾客) 投诉的突出问题

(7)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行为。

二、评审程序

自愿申报→市级初筛→资格审查→舆情调查→材料审核→现场评审→陈述答辩→小组审议→组织公示→政府审定→发文表彰。

三、质量管理制度、模式、方法总结的要求

(一)主要内容应从质量管理制度、模式、方法的产生背景、理念、内容等方面展开描述。

(二)主要成效应从质量管理制度、模式、方法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质量安全、绿色发展等方面,用典型案例和关键数据指标的变化比对情况进行说明。

(三)创新性应从质量管理制度、模式、方法的先进性、独特性、可推广性展开描述。

四、质量、创新、品牌、节能发展情况的重点要求

(一)质量提升

1.文化方面:是否形成成熟的质量文化并描述;通过哪些方法或手段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工作;质量文化是否包含弘扬工匠精神的内容;是否对质量文化建设成效进行评估。

2.水平方面: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关键质量指标水平;近3年关键质量指标提升情况。

(二)创新发展

1.创新能力:创新平台建设;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;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;参与国家、国际标准(技术标准)的情况。

2.管理创新:针对具体质量问题,创新了哪些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;创新了哪些质量管理制度、模式。

3.经营创新:实施哪些创新性的经营模式,如个性化服务、定制化服务;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例。

4.创新成果:拥有核心技术或业务情况;关键核心技术是否实现自主可控;解决了哪些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。

(三)品牌影响

1.品牌定位:品牌内涵的特点;组织的主品牌定位:国际、国内或区域知名品牌;上一年度在品牌推广方面投入情况,经费总额、占销售收入比例。

2.品牌管理:组织的品牌运作模式:多品牌或单一品牌;是否对品牌建设情况进行评估;是否对产品或服务的重复购买率进行了统计和分析;是否建立品牌危机管理制度。

(四)绿色指标

新增绿色指标包括产品质量损失成本(万元)、万元产值能耗(吨标准煤)、万元总产值综合水耗(立方米/万元)、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(tCO2e /万元)。